1、買房后馬上辦理房權證,然后帶著房物產(chǎn)權證找房屋所在地的居委會,讓居委會開具戶口準許遷入的證明;之后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的證明。
2、帶著辦好的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準許遷出證明,之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出證明。
3、帶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xù),讓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后帶著全部手續(xù)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xù)。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微機。
5、《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jīng)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