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為。偽證罪是一種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guān)系的情節(jié),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
區(qū)別:
(1)主體不同。徇私枉法罪的主體限于有偵查、起訴、審判等司法職責(zé)的人員;而偽證罪的主體為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
(2)客觀方面不同。徇私枉法罪限于利用司法職務(wù)的便利條件;而偽證罪則不需要利用任何職務(wù)上的便利條件。
(3)客體不同。徇私枉法罪是一種濫用司法職權(quán)的行為;而偽證罪是一種妨害司法活動的行為。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又收受賄賂,構(gòu)成徇私桿法罪和受賄罪的,屬于牽連犯的行為,按照其中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