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7-25 16:55:41作者:未知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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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16:55
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除了在概念方面的不同點之外,主要還有以下幾方面的區(qū)別:(1)兩者的構成要件不同。依據(jù)各自的概念,我們可以知道,事實婚姻在我國目前審判實際中的發(fā)生、認可,是受到特定時間、特定條件等方面
2023-07-25 16:54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一)》第九十二條[雇用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據(jù)本條的規(guī)定,區(qū)分本罪與非罪,即與一般違法經(jīng)營行為的界限,可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考察:1、行為人是否利用了職務上的便利,如果行為人并未利用職務之便而經(jīng)營同類營業(yè)的,就不能以犯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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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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