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雙方有效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產權轉移登記表。
3、買方除了身份、戶口本外,還需婚姻證明,未婚人士還需未婚證明。
4、賣方結婚證、房屋產權證,如果夫妻雙方共有財產無法到場還需公證委托書。
5、房產有抵押的,需提交抵押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tǒng)一登記制度。統(tǒng)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