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司內部做一個股東會決議,形成文字,每個股東簽上字。準備相關材料到工商局進行股東變更申請。
(二)向工商局提交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正、副本原件;
2、新股東身份證原件 ;
3、新股東計生證/獨生子女證(非廣州戶口)原件 ;
4、新股東彩色相片2張大一寸;
5、驗資報告及新的股份安排;
6、新、舊董事會成員、監(jiān)事會成員、經(jīng)理安排;
7、原股東身份證或法人股東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8、公章,蓋完取回。
(三)股東變更程序:
1、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jīng)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yè)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第三步: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fā)照窗口換發(fā)《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