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字或者蓋章訂立的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2023-08-27
更新時間:2023-08-27 12:38:41作者:未知
《最高檢、公安部關(guān)于公安機關(guān)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yīng)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