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要將債權、債務關系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為主體時,應核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法人單位為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數(shù)額單位要明確,數(shù)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為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注明擔保方式,并寫明擔保人。
4、一式兩份條據(jù)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jù)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蓋章,但現(xiàn)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jù),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jù)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shù)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jù),雙方作不了手,改變不了原有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