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協(xié)議;
2、招標;
3、拍賣依照前款規(guī)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負責人指出,以下幾類土地必須納入招標拍賣掛牌范圍:
1、供應經(jīng)營性用地以及有競爭要求的工業(yè)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計劃公布后同一宗地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劃撥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4、出讓土地使用權改變用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行政規(guī)定等明確應當收回土地使用權,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
5、依法應當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其他情形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一)轉讓合同的形式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