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盜竊能構成盜竊罪嗎 單位可以構成盜竊罪嗎
2023-09-18
更新時間:2023-09-18 15:09:47作者:佚名
一、法院對聚眾淫亂罪的裁量標準是什么
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應當從重處罰。
聚眾淫亂罪在客觀方面最根本的表現是聚眾淫亂行為,因此如果行為人只是單個地并非聚眾地與他人自愿進行兩性活動的,如未婚男女之間偶爾發(fā)生的不正當男女性關系以及已婚男女間的通奸行為,則行為人不構成本罪。
從犯罪主體上區(qū)分,本罪的主體僅限于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者這兩類人。因此對于其他偶爾參加淫亂活動的人來說,不構成犯罪,但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
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二、聚眾淫亂罪與組織賣淫罪的界限
兩罪都侵犯了社會管理秩序,而且客觀表現上也具有相似之處。聚眾淫亂罪是一種聚眾犯罪,而組織賣淫罪組織賣淫行為也具有聚眾性。兩罪的區(qū)別主要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組織賣淫罪處罰的是賣淫活動的組織者,而本罪犯罪主體除了首要分子以外,還包括多次參加者。
2、聚眾淫亂罪主觀上以尋求空虛下流的精神刺激為動機,而后罪行為人的實施組織賣淫行為多為利益所趨。
3、組織他人賣淫所控制的淫亂活動以賣淫嫖娼為內容,因此限于男女之間的性行為。而聚眾淫亂罪不具有賣淫嫖娼的成分,淫亂活動并不限于男女之間不正當的性行為。
聚眾淫亂犯罪,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給予刑事處罰。這里的“首要分子”,是指在聚眾淫亂犯罪中起策劃、組織、指揮、糾集作用的為首分子;而“多次參加的”,一般是指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參加聚眾淫亂的。對偶爾參加者,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給予必要的治安處罰,不宜定罪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