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案件能否逮捕被告方 自訴案件能否逮捕被告方不出庭
2022-12-27
更新時間:2022-12-18 17:38:02作者:佚名
一、加工廠土地使用稅規(guī)定是什么?
加工廠土地使用稅規(guī)定是需要對城鎮(zhèn)土地使用進行征稅。
1、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個人和企業(yè),以企業(yè)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稅依據,需要繳納的一種稅賦。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稱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2、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和工礦區(qū)范圍內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guī)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征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3、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凡是在上述所稱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施工企業(yè),是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
4、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規(guī)定,直接用于農、林、牧、漁業(yè)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此項是指直接從事種植、養(yǎng)殖、飼養(yǎng)的專業(yè)用地。不包括農副產品加工場和生活、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笨芍?,在集體土地上是可以進行畜牧業(yè)養(yǎng)殖的。
但是集體土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
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關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qū)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fā)展林果業(yè)和挖塘養(yǎng)魚”等規(guī)定可知,基本農田只能用于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yè)生產,而不能用于養(yǎng)殖業(yè)。
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方式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三種方式。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轉讓人,接受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受讓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出售是指轉讓人以土地使用權作為交易條件,取得一定收益的行為。交換是指土地使用者之間互相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贈與是指轉讓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轉移給受讓人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為。原擁用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出租人,承擔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承租人。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提供可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按期清償債務的擔保的行為。原擁有土地使用權的一方稱為抵押人,抵押債權人稱為抵押權人。
在當代的社會,獲得土地使用權益之后,就意味著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益。但是由此而產生的相關的費用也是需要支付的,比較常見的一種費用,就是土地使用稅,在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繳納的,也就是綜合考慮到城市的規(guī)模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