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雙方共同違約時的責任怎么劃分?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3-01-26 22:46:03作者:未知
一、男方有精神疾不愿離婚怎么辦
直接起訴離婚。女方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攜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當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
女方要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男方不離婚女方要離可以起訴離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民事訴訟。通常第一次起訴離婚,法庭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判決不準予離婚。如果堅決要離婚,可以在六個月以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開庭后,法庭還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庭會同意離婚,出具準予離婚的《民事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二、訴訟離婚有什么流程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示送達等事件的發(fā)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所以如果是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后,男方出現了精神疾病,這時候女方想要離婚,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因為有精神疾病的人是無法意識到自己的真實意思的,所以這時候就只能夠向法院起訴,就算雙方可以協商離婚,那么也是屬于無效的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