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退出流程是怎么樣的(公司股東退出公司方式)
2024-05-23
更新時間:2024-05-24 12:33:36作者:佚名
在此前的文章中在明律師曾提到,“盯公告”是判斷一個征收項目是否合法的重要方式之一。
該有的公告要有,征收項目才是程序合法的。
而一旦程序違法,則征收方將喪失責令農民交出土地的權力,而農民也會因此而享有拒絕交出土地的權利,整個項目就有可能“卡殼”。
那么,在一個農村的征地項目中,究竟會有哪些公告必須發(fā)布呢?本文,在明律師就來解讀這個實用性極強的問題。
公告一:擬征地公告
《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戶。
實踐中,這一公告被稱作“擬征地公告”。
在這個階段,征地項目尚未依法報批,這地到底征與不征、能不能征都還存在變數(shù)。
因此,這個公告的主要作用就是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并且充分聽取農民對征地項目可行與否的意見。
此外,這一公告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作用,即搶建、搶栽、搶種行為自此禁止,否則在征地時將對搶出來的這部分不予補償。
在此階段,當?shù)貒临Y源部門應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戶,對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規(guī)定的程序和有關要求組織聽證。
對于廣大被征收人來說,一定要重視擬征地公告這一步驟,及時行使相關的聽證權利,以盡早全面了解征收項目的情況,為日后可能出現(xiàn)的維權奠定堅實的基礎。
公告二: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3條規(guī)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
其中,征收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這里的區(qū)別在于土地的所有者究竟是誰,如果是鄉(xiāng)(鎮(zhèn))集體經(jīng)濟組織而非通常情況下的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那么就會出現(xiàn)在鄉(xiāng)一級公告的情況。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四)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浀钠谙?、地點。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公告是必須讓農民見到的,不需要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辦法》第14條規(guī)定,未依法進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
即意味著,如果沒有這個公告,項目的合法性就會不復存在,不能繼續(xù)推進下去。
有了這個公告,被征收人就可以拿著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征地補償?shù)怯浭掷m(xù)了。
廣大被征收人口中津津樂道的“兩公告一登記”,至此就已經(jīng)走完了三分之二。
公告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7條規(guī)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jù)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本集體經(jīng)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shù)量,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數(shù)量;(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shù)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五)農業(yè)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這個公告的重要意義之一在于,被征收人有權對其提出不同意見,并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這與前述“擬征地公告”階段的提意見、聽證是不同的,必須得到保障。
未依法進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收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安置手續(xù)。
至此,“兩公告一登記”已經(jīng)完整的呈現(xiàn)在了被征收人的面前,征地項目中依法必須要有的公告,在明律師也為大家介紹清楚了。
廣大被征收人不妨對照一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來對上述內容做一個更全面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