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征收養(yǎng)殖場,卻不給補償是否是合法的
2023-11-29
更新時間:2023-11-29 12:43:43作者:未知
農村里存在很多無證房或者手續(xù)不全的房屋,在拆遷時,又被定為違建的風險。而且拆違的時候,村里也是很積極的。最近有農民朋友咨詢我們:"我們村拆遷了,他們說我的房子沒有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是違建,不給補償。我正在打聽這事,村委會忽然來人把我的房子給扒了,他們有這個權力嗎?"
下面愛土拆遷律師結合這位當事人的疑問,來為大家科普分析,村委會究竟有沒有權利強制拆除村民的"違建"。
注意了,村里無權直接強制拆除農民的違建房屋!
如果咱們能夠通過法律手段證明房子不是違建,那么自然無論是誰都無權拆除咱們的房子,征收方也必須給咱們全面、公平、合理的補償。
但如果咱們的房子真的存在違規(guī)問題,村委會就有權強制拆除房子了嗎?當然不是這樣!
《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在鄉(xiāng)、村莊規(guī)劃區(qū)內未依法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進行建設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也就是說,對于咱們村里面可能存在的這類違建,有實施拆除的行政權力的機關是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另外如果房屋征收已經過政府裁決,經過了訴訟程序的,也可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zhí)行。
無論是哪種情況,村委會作為村民自治組織而非行政機關,都沒有權利自行對村民房屋實施強制拆除。
實踐中,如果村委以自己的名義強制拆除違建房屋,那么咱們農民朋友可以針對村委會的侵權行為啟動法律程序維權。如果村委以政府名義實施強制拆除行為的,農民朋友們可以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途徑展開維權救濟。
村里違規(guī)拆房造成農民合法財產損失的,理應進行賠償!
咱們在這里以案釋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有這樣一則判例。家住門頭溝區(qū)某村村民郝先生在未取得規(guī)劃審批的情況下,在自留地上自建了平房4間,經國土部門查處認定為違建,要求其限期拆除。
因郝先生一直沒有自行拆除,該村村委會在3次通知郝先生后,直接組織人員對房屋實施了拆除。郝先生認為村委會侵犯了自己的財產權利,將村委會告上了法庭。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郝先生的房屋被國土部門認定為違建,因此其違法財產損失部分應當由其自行承擔;但村委會作為自治組織無權自行拆除郝先生的違建房屋,因此給郝先生造成的其他合法財產損失部分由村委會賠償。經雙方上訴,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通過這個案例,愛土拆遷律師提醒農民朋友們,房子本身能不能得到賠償或補償,取決于房屋的合法性能不能得到認可,如果房屋本身被認定為違建,那么農民朋友們很可能得不到相應部分的補償或賠償。
但無論房子是不是違建,村委會都無權自行實施強制拆除,因此給村民造成合法財產損失的,村委會就要依法賠償了。
所以說,當農民朋友的房子被指出是違建時,除了關注村委會是否有權實施強制拆除之外,咱們還要關注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證明咱們的房子是合法的、咱們享有完整的財產權利。這樣即使房子不幸遭遇強制拆除,咱們也能依法爭取全面合理的補償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