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輕傷二拘役多久判刑? 輕傷可以判拘役嗎
2023-08-01
更新時間:2023-08-01 15:12:04作者:未知
一、判斷尋釁滋事罪根據(jù)哪條法規(guī)量刑的?
根據(jù)《刑法》293條規(guī)定量刑;
《刑法》第293條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界限是怎么樣的?
三者都是破壞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顯區(qū)別。
1、犯罪動機不同。尋釁滋事罪是為了滿足耍威風、取樂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動機是為了實現(xiàn)個人的某種不合理要求,用聚眾鬧事的形式,擾亂機關(guān)、團體、單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對有關(guān)單位、機關(guān)、團體乃至政府施加壓力。
2、犯罪形式不同。尋釁滋事罪不要求聚眾,后二者必須是多人以上以聚眾形式出現(xiàn)。
3、客觀方面不同。尋釁滋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行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后二者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沖擊國家機關(guān)、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或者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4、犯罪主體不同。尋釁滋事罪的所有參與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責任;后兩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的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尋釁滋事的行為擾亂了我國對治安條款的管理,只要造成嚴重的后果,那么就需要承擔起刑事的責任,在《刑法》293中專門有相關(guān)的規(guī)定,輕者給予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可以按十年的有期徒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