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2解聘孕婦賠償計算方法
2023-07-06
更新時間:2023-07-06 15:11:55作者:佚名
一、協議離婚要回原登記單位嗎?
協議離婚不一定要回原登記單位,可以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必須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雙方當事人必須是合法的夫妻關系;
3、雙方當事人必須都完全自愿離婚;
4、當事人雙方已對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
三、無法協議離婚訴訟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 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zhí)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zhí)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zhí)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qū)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綜上所述,協議離婚是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的,而且協議離婚有嚴格的條件限制,最基本的要求是雙方都同意離婚,雙方對孩子的撫養(yǎng)問題,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都協商一致?,F在協議離婚,也要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