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里老人沒人照顧可申請監(jiān)外執(zhí)行嗎
2023-05-04
更新時間:2023-04-27 20:11:24作者:佚名
一、法院受理自訴案件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和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受理自訴案件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屬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告訴才處理的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被告人犯罪的輕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二)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說在地域管轄上受訴法院有管轄權。
(三)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能證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實的證據(jù)。
(四)起訴的主體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
在審判實踐中應該注意,有些自訴案件法院不能受理:
1、犯罪已過刑法規(guī)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
2、自訴案件被告人已和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除因證據(jù)不足而撤訴的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5、經(jīng)人民法院調(diào)解結案后,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起訴的;
6、民事案件結案后,自訴人就同一事實再行提出刑事自訴的。
二、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可以合并審理嗎
自訴轉公訴案件符合適用簡易程序的,就適用簡易程序。一般情形下,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的;被告人承認自己所犯罪行,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的;被告人對適用簡易程序沒有異議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
自訴案件包括以下三類,第一種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第二種是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第三種是被害人有證據(jù)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chǎn)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自訴案件是不需要經(jīng)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即可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自訴制度在于有效彌補公訴制度的不足,充分保障被害人的訴訟權利,有效解決人民群眾告狀難問題,維護被害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