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里老人沒人照顧可申請監(jiān)外執(zhí)行嗎
2023-05-04
更新時間:2023-04-24 00:12:00作者:未知
一、合同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合同詐騙案立案標準是詐騙財產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刑法》第224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guī)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二、犯合同詐騙罪會怎么處罰
犯合同詐騙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第231條的規(guī)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guī)定處罰。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當中若存在詐騙行為,那么按照《刑法》當中的規(guī)定,完全是可以追究對方的合同詐騙罪刑事責任的,但是必須要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否則沒有辦法對此案立案處理,比如說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就是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