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不合想離婚財產怎么分? 兩人不合想離婚財產怎么分
2024-06-17
更新時間:2024-06-17 20:06:24作者:未知
一、兩人不合想離婚財產怎么分?
兩人不合想離婚財產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情況基本上平均來分割。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xiàn)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fā)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yè)或職業(yè)需要,以發(fā)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fā)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jù)地區(qū)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有哪些?
1、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那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涉及到夫妻感情不和方面的一些問題的話,是可以選擇訴訟或者是選擇離婚協(xié)議的方式來進行。如果說雙方當事人關于財產這一方面的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的話,那么是可以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起訴解決的,但是需要遞交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