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致人傷亡案件怎么處罰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該如何追責
2023-09-02
更新時間:2023-09-02 02:37:06作者:佚名
一、民間借貸合同糾紛變更規(guī)定是什么?
民間借貸合同糾紛變更規(guī)定是雙方當事人在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之下,是可以變更民間借貸合同的。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允許變更和解除借款合同:
①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規(guī)、政策、國家計劃發(fā)生重大變化,原概算或預算發(fā)生重大變化甚至取消的;
②原批準機關決定緩建或停建該借款項目的;
③借款方經國家決定關閉、停產、合并、分立或轉產,以致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的;
④由于不可抗力確實無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此外,如借款方出現下列行為,經制止無效的,也可以導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違反財經紀律;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或任意擴大項目規(guī)模;或管理不善,浪費嚴重,或進度緩慢,遲遲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簽訂后,借款超過規(guī)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變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二、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材料是什么?
民間借貸糾紛證據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借款協(xié)議或借條;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提供有關擔保的證據材料;
3、借貸雙方合理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材料;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材料。
借款方出現下列行為,經制止無效的,也可以導致出借方解除借款合同:違反財經紀律;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或任意擴大項目規(guī)模;或管理不善,浪費嚴重,或進度緩慢,遲遲不能竣工的;或借款合同簽訂后,借款超過規(guī)定期限尚未用款的,都可以變更或解除原借款合同。
現實生活當中,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一旦發(fā)生,可以通過協(xié)商或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當然了,關于民間借貸方面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有變更的想法并且能夠協(xié)商一致達成一致的話,就可以共同的進行合同的修改,然后親自確認。這樣也是屬于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