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所有權與使用權中標之后可以棄標嗎?
2023-10-08
更新時間:2023-10-08 15:11:43作者:未知
一、宅基地戶主死亡變更流程是什么
農村戶主去世的,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的,可以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申請時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依法繼承的材料等。
宅基地使用證變更工作程序:
審查證件→情況調查→測量尺寸→填寫報表→上報審批→發(fā)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四十二條 因依法繼承、分家析產、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等導致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
(二)依法繼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產的協議或者材料:
(四)集體經濟組織內部互換房屋的協議;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三條 申請宅基地等集體土地上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登記的,參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規(guī)定辦理登記。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法的確權程序是怎樣的
1.由宅基地的使用權人,領取由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印發(fā)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這個是一家的一個宅基地只能填寫一份,如果有兩個以上宅基地的農民只能確權一處宅基地。
2.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還要當地村委會或者鎮(zhèn)政府出具土地來源的證明,比如宅基地的審批手續(xù),房屋的規(guī)劃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3.當地的國土部門根據農民的申請,對農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圍、界線、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并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制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村里最近常見的測量隊,他們主要負責對農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4.測量過程中,還要組織這塊地的相鄰地塊的農民一起去現場指認各自界限,并且在雙方都認可的界限、界址點共同簽名蓋章。
5.測量完畢,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核,認為界限清楚沒有爭議的進行公告。并寫明如誰對這塊宅基地有異議的要在多久提出。
6.經過公告后且沒有人提出異議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滿后再由當地縣政府簽發(fā)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當戶主死完以后繼承人際承宅基地使用權的話,需要到不動產登記的機構去辦理轉移登記的手續(xù)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交不動產權數額證書以及其他的權屬來源材料,并且需要依法提交繼承的材料等等。如果戶口已經遷出,那么將不能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