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又有法律傳條怎么處理(有借條走法律程序拿得回來嗎)
2023-11-06
更新時間:2023-11-07 00:07:30作者:未知
一、新《刑法》對持有假幣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
持有、使用假幣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持有、使用假幣罪】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二、持有假幣罪與運輸假幣罪的界限是怎么樣的?
持有與運輸是刑法上兩個獨立的行為,但它們之間有交叉。運輸假幣以持有假幣為條件,持有假幣有時則表現(xiàn)為隨身攜帶假幣。其區(qū)別在于行為人的故意內(nèi)容不同。如果明知是假幣而加以運輸?shù)?,以運輸假幣罪論處;不以運輸?shù)墓室舛鴶y帶假幣的,則應(yīng)以持有假幣罪論處。有的同志認為,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目的的不同。問題在于這里所說的目的是否是作為犯罪構(gòu)成要件意義上的目的。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仍非法持有與使用,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騙誤以為是貨幣而為之攜帶或保管的,在出賣商品、經(jīng)濟往來等活動中誤收了偽造的貨幣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構(gòu)成本罪。但誤收后發(fā)現(xiàn)為偽造的貨幣仍繼續(xù)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構(gòu)成本罪而按本罪論處。所謂明知,既包括對偽造的貨幣的確知,即完全知道所持有、使用的貨幣是偽造的,也包括對偽造的貨幣的可能知,即對持有、使用的貨幣雖然不能完全肯定是偽造的,但卻知道其有可能是偽造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持有假幣的行為是會造成他人的利益受到傷害,只要存在的假幣認定為數(shù)額較大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zé)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犯罪的情形大小來進行判定上,輕者處三年以下,而對于重者是可以高達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