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3年10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江蘇2023年10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
2023-11-18
更新時間:2023-11-18 12:42:10作者:佚名
河北自學考試畢業(yè)申請?zhí)峤徊牧?/span>
一、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一份。
二、小二寸照片一張(粘貼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yè)生登記及鑒定表》),要求為藍底、近期、免冠、清晰的頭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準考證號及姓名。
三、申請本科專業(yè)畢業(yè)的考生,其“前置學歷”須首先在學信網(wǎng)進行核查,考生根據(jù)核查結(jié)果提交相應材料。
通過核查的,提交“前置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未通過核查的,提交“前置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兩份,《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因姓名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未通過核查的,還需提交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戶口薄或戶籍證明信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因身份證號碼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未通過核查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須有縣級公安機關(guān)名稱并蓋戶口專用章)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屬于其他情況的還需提交前置學歷《學籍表》等有關(guān)材料。
四、“前置學歷”復印件需注明所在市、準考證號、姓名、申請畢業(yè)專業(yè)名稱、代碼及有效的聯(lián)系電話。
五、標明有效期的材料,須確保材料在當次辦理畢業(yè)期間(上半年7月至9月,下半年11月至次年1月)有效。
六、考生提交的材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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