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學院附屬中學2023級新生分班與寢室安排情況查詢方式
2023-08-30
更新時間:2023-08-30 23:19:07作者:未知
(一)申請復查
考生在獲得考試成績后,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某科成績有疑問,可于9月6日17:00前攜帶準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當?shù)乜h(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填寫《2023年第二次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考生成績復查申請登記表》,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學校報考的考生可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辦理申請復查手續(xù)。復查內(nèi)容為答題卡圖像是否為申請人本人的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考生答題卡是否錯評、漏評,各題得分是否錯漏,卷面成績統(tǒng)計合成是否有誤,是否與向考生公布的成績一致。
(二)輸入信息
各地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需指定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于9月8日前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管理系統(tǒng),選擇數(shù)據(jù)維護菜單欄下的考生成績復查功能,按要求輸入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
(三)復查及結(jié)果告知
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專人復查。復查發(fā)現(xiàn)成績有誤的,我院將予以更正,并將通過考生報名綁定的手機號將更正后的成績告知考生本人。復查成績無誤的,我院將考生名單電子文檔反饋給各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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