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廣東高職自主招生院校及專業(yè)(2021年廣東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統(tǒng)一招考平臺)
2024-05-20
更新時間:2024-05-20 12:20:50作者:未知
報名時間:
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00至7月5日(星期五)16:00。
提交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證件照。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照片應與本次認定網上申報時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明姓名和報名系統(tǒng)分配的報名號,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
3.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南寧市戶籍的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本人戶籍頁原件。
(2)居住地是南寧市的申請人,需提供南寧市域范圍內的居住證原件(居住證一年一簽,請申請人注意簽發(fā)日期,需提交未過期的居住證)。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在讀專升本或在讀研究生提供有效學生證原件。
?。?)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寧市)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原件,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寧市)申請的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南寧市)申請認定的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4.《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原件(結論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一年內有效)。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核定的殘疾種類為聽障的人員,申請認定特殊教育教師資格,免予聽力檢測項目,其他體檢要求和標準與普通申請人一致。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6.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中國教師資格網”已核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如學歷證書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申請人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并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員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7.考試合格證明等(申請人視情況提供)。
?。?)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科和學段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認定系統(tǒng)已校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參與免試認定改革高校畢業(yè)生提供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認定系統(tǒng)已校驗通過的不需提供)。
8.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還需提供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9.委托提交現場確認材料的,提供授權委托書(詳見附件5)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所有無法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通過的證件,申請人需提供證件原件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現場確認時間終止前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