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宜昌中小學招生新生入學日程安排 宜昌市新生中小學報名
2024-05-01
更新時間:2024-05-01 00:25:17作者:未知
宜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學校:
為全面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規(guī)范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tài),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fā)〔2019〕2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湖北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4)>的通知》(鄂教基辦函〔2024〕13號)要求,現就做好2024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統(tǒng)籌、以縣為主、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和公民同步的招生原則,不斷促進教育公平。
二、公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一)公辦學校招生入學。宜昌城區(qū)(不含夷陵區(qū),下同)小學、初中新生入學統(tǒng)一使用宜昌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平臺(以下三種方式均可登錄:①宜昌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熱點查詢“招生入學”,網址http://jyj.yichang.gov.cn/;②湖北政務服務網:宜昌市特色服務“適齡兒童入學”,網址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areaId=420500000000;③移動端:“宜格服務”小程序或“宜格服務”居民微信群),根據相關條件,在平臺申請學位。其他縣市區(qū)新生按照當地教育局要求報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照“兩為主”原則做好片區(qū)學校對應工作??缡 ⑹猩龑W學生學籍辦理統(tǒng)一在國家學籍系統(tǒng)中進行操作。
(二)寄宿制公辦學校招生。寄宿制公辦學校要按照劃片招生原則,接收片區(qū)內學生就近入學,原則上不接收片區(qū)外學生。如果學校所在片區(qū)生源不足,有空余學位擬招收劃片區(qū)域外學生,須在學校所在縣市區(qū)范圍內,由各地教育局實施電腦隨機錄取。
學生對應片區(qū)學校要依據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正式居住房和本人戶籍信息,若二者信息不一致,以正式居住房信息為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對應片區(qū)學校以居住證(或正式租房)信息和務工經商證明為準。對特殊情況,學校無法判斷的,由各地教育局制定認定辦法。
市特殊教育學校招生按原定招生政策進行。
三、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宜昌城區(qū)民辦學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建立招生平臺、統(tǒng)一網上報名、統(tǒng)一電腦隨機錄取時間、統(tǒng)一確認錄取結果和統(tǒng)一通知入學,由各區(qū)教育局具體實施??h市(含夷陵區(qū))民辦學校招生由當地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明確招生辦法。各地教育局和學校要嚴格執(zhí)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民辦九年一貫制學??稍诳傆媱潈确衷O本校直升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2024年校外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不少于2023年校外實際招生比例),由各地教育局制定具體辦法,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實施網上報名。宜昌城區(qū)民辦學校實行網上分類報名和招生錄取。報名就讀民辦中小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可在已申報公辦學校學位的前提下,填報1所民辦學校,參加該校招生錄取。填報多所民辦學校的,直接取消招生錄取資格。
(三)規(guī)范錄取程序。若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全部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在市教育局統(tǒng)籌下,由各地教育局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符合民辦學校直升計劃的學生不得參與電腦派位;符合我市義務教育新生入學招生條件的雙(多)胞胎學生,根據學生及家長意愿,可以選擇以捆綁報名或分開報名方式參加同一所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選擇捆綁式報名的學生,應于6月24日前帶相關資料到報名的民辦學?,F場審核確認。選擇捆綁后的雙(多)胞胎以家長確認的號位參加電腦派位,若錄取,則按照實際捆綁人數安排學位;若未錄取,則同時都不錄取。7月1日,開展城區(qū)民辦小學、初中錄取工作。錄取過程實施全程錄像,公證機構、教育督導、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家長代表參與,錄取結果經各區(qū)教育局在招生平臺中審核確認后,由學校統(tǒng)一發(fā)布。
(四)發(fā)放入學通知。宜昌城區(qū)民辦學校招生結束后,通過電話短信和“宜昌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平臺”告知相關入學信息。原則上學生被民辦學校錄取后,不再保留原申報的公辦學校學位,如確需就讀公辦學校的由當地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若出現民辦學校招生缺額,由各區(qū)教育局組織補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相關要求,完善工作機制和工作流程,加強組織領導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各種違規(guī)招生行為。片區(qū)劃定應科學合理、相對穩(wěn)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等情況,各地須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qū)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要建立響應機制,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做好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和家長關心關注的問題。要建立專門的招生入學熱線并向社會公布,暢通政策咨詢、舉報申訴等渠道,做好輿情風險防控,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陽光透明、平穩(wěn)有序。
(二)執(zhí)行招生計劃。科學制定招生計劃,確保中小學校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班額招生,學校不得超計劃、超班額招生、不得招收特長生。城區(qū)凡不屬于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片區(qū)范圍內的新生以及未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xù)讀滿三年的學生,不得享受省級示范高中學校分配生資格,學校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家長,并報區(qū)教育局備案。
(三)規(guī)范信息采集。健全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登記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四)保障特殊學生。各地各校要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殘疾學生要視情妥善安排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者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新修訂的《湖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yōu)待實施辦法》(政〔2022〕472號)相關規(guī)定給予優(yōu)待。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yōu)待政策,按照中共宜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宜昌市人才分類服務保障暫行辦法(第二版)的通知》(宜人辦文〔2023〕1號)執(zhí)行。對外籍、港澳臺學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入學工作。各地要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落實“行政、教育”雙線管理機制,確保義務教育入學“一個不少”。
(五)落實“十項嚴禁”。任何學校(含民辦學校)招生都必須遵循免試入學原則。嚴禁學校自行組織任何形式考試;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特色課程班等,班級任課教師應根據教齡、性別、職稱、學科等合理均衡配置;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現象。凡違規(guī)招生的學校,一經查實,對屬地教育局及學校相關負責人進行全市通報批評,民辦學校核減招生計劃10%,若造成群眾上訪投訴、負面輿情炒作等嚴重情形,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追究屬地教育局和學校相關負責人責任。
附件:宜昌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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