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首次申請基層就業(yè)補貼材料+流程指南
2023-09-07
更新時間:2023-09-07 09:51:45作者:未知
最新消息>>>9月5日起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乘坐杭海城際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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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全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確保廣大乘客平安出行,現(xiàn)將杭海城際鐵路進站乘車禁止攜帶物品目錄公布如下:
一、槍械、彈要、管制器具和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zhì)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zhì)及其他違禁品、管制物品
二、重量、體積超過城市軌道交通文明乘車規(guī)則規(guī)定的物品重量超過30千克,或體積大于0.15立方米,或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的物品。
三、犬只、活禽等可能影響他人安全的動物(有識別標志的服務犬,小型寵物如烏龜、金魚等且自備裝運容器的除外)
四、易燃性、有嚴重異味、外表尖銳或者其他易污染、損壞設(shè)施、易損傷他人的物品
(一)易燃性物品。
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質(zhì)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瓦斯、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yī)用氧氣除外)等。
2.易燃液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油漆、稀料、松香油、松香水、香蕉水及含易燃溶劑的制品。
3.易燃固體: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fā)泡劑H等。
4.自燃物品: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制品等。
5.遇濕易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
6.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酸醋、雙氧水等。
7.常見民用生活用品:
(1)單瓶600毫升以上的防曬噴霧、花露水、摩絲、發(fā)膠、染發(fā)劑、冷燙精、指甲油、殺蟲劑、空氣清新劑、衣領(lǐng)凈等含易燃標識的生活用品;75%以上的酒精(固體、液體),單瓶120毫升以上的酒精洗手液、500毫升以上的固體式酒精凝膠等含酒精類生活物品。以上物品合計1000毫升以上的(含1000毫升)。
(2)散裝白酒、超過2000毫升且50度及以上的原裝白酒。
(3)皮革光亮劑、打火機、硅膠、地板蠟、安全火柴、樟腦等物品限帶2件。
(二)外表尖銳、易損壞設(shè)施、易損傷他人的物品。1.已拆封的菜刀及刀刃部分超過10厘米的水果刀、剪刀、美工刀等刀具。上述刀具未拆封的限帶2把。2.斧子及總長超過25厘米的錘子、銼子等生活生產(chǎn)工具,以及其他可造成人身傷害的銳器、鈍器。3.手刺、拳刺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
五、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shù)奈锲?/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