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項有哪些(發(fā)生交通事故私了怎么處理)
2023-07-27
更新時間:2023-07-27 16:16:15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死亡的家屬有沒有誤工費
1.死于交通事故的家庭成員有時間損失嗎?
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是有時間損失費的。國家對交通事故死亡有明確規(guī)定。根據我國法律,死亡是有誤工費的。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因不能正常工作,在受害人受傷至完全治愈期間,應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實際減少的收入。成本根據損失的收入和損失的時間確定。
計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
誤工費=誤工費收入(日/月/年)*誤工費
注:對于有固定收入的人,損失時間的補償應按實際減少的損失計算。受害者是否負擔得起是一個執(zhí)法問題。
2.無固定收入:
2.1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損失時間=損失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狀況證明包括完稅證明、單位出具的證明等。
2.2如果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刻板印象標準):
損失時間=損失時間(天)*上一年度同行業(yè)、類似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注:“相同或類似行業(yè)”的標準:
①行業(yè)分類標準;
②同行業(yè)社會評價標準。
③以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為標準(不同于民事訴訟法中的“被訴法院所在地”)。
(實踐中一般以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法院對本轄區(qū)相關數據(每年5月左右)所做的統(tǒng)計(引用統(tǒng)計部門)為依據,以江西為例,如《江西省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賠償項目的參考指標。
時間計算
1.非持續(xù)性延誤
這一損失工作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受害者因受傷和殘疾繼續(xù)曠工。
這種失去工作的時間從受傷者推遲工作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直到殘疾日期的前一天。
3.受害者因受傷而死。
從侵權開始到被害人死亡結束(或因被害人死亡未計算部分誤工費,預期收入已由死亡賠償金補償)。
交通事故中損失的時間如何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guī)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薄皳p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繼續(xù)喪失工作的,喪失工作時間可以計算至固定傷殘前一日?!薄笆芎θ擞泄潭ㄊ杖氲?,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可以參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類似行業(yè)的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备鶕@一規(guī)定,時間損失賠償額的計算公式可以表示為:
損失時間補償金額=損失時間收入(天/月/年)×損失時間
(1)關于“失去的工作和收入”的確定。由于受害人的工作條件不同,收入的確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有固定收入時,如何確定因失去工作而減少的收入;二是在沒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收入和因失業(yè)而減少的收入。
②“損失時間”的確定。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者因受傷和殘疾繼續(xù)失去工作,失去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固定前一天的收入。
綜上所述,我國有明確的規(guī)定。如果你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或死亡,你應該按照規(guī)定正常支付相應的誤工費,各地對誤工費的規(guī)定各不相同,但基本原則是一致的,受受害人工資的影響,你在申請誤工費時也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明。
交通事故死亡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管哪種類型的糾紛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都會收到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的限制。實際中,交通事故每天都在發(fā)生,因為交通事故死亡而到法院訴訟的更是多不勝數,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呢?
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訴訟時效因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因此,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如當時有損害發(fā)生,應從此時開始在兩年內起訴,如系人身傷害則應在一年內起訴。如某些損害是在事隔一段時間后發(fā)現的,則應在發(fā)現之日起計算時效期間。事隔二十年后才發(fā)現受到損害而起訴的,將得不到法院保護,特殊情況下由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guī)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第一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