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的中國往事丨一撇一捺(李光耀書法家)
2023-09-16
更新時間:2023-09-16 23:47:39作者:佚名
可以采取民事訴訟的方式,以對方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如果對方的行為比較嚴重,已經違反了《治安處罰管理條例》,建議報警,警方有義務處理,對其進行罰款、拘留的。如果索賠的話還得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