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譚修義蒙冤29年被改判無罪獲787萬國家賠償,該案寫入今年最高檢報告
2023-09-19
更新時間:2023-09-19 22:09:23作者:佚名
盜竊案件,法院會在開庭前通知家屬,聘請律師。
家屬接到通知后,可以與律師簽訂委托書,然后進行辯護,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quán)益。
委托好律師后,法院就會通知律師具體的開庭時間。
如果沒有委托律師,法院會通知家屬開庭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jù)排除等與審判相關(guān)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