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每天虧1億多元!停牌482天后,恒大汽車宣布明日復(fù)牌
2023-07-28
更新時間:2023-07-28 12:20:53作者:佚名
拉橫幅如果擾亂共同交通正常秩序、公共場所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xué)、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則違反了治安處罰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嚴(yán)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建議采用合法途徑維權(quán)。
法律依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擾亂機關(guān)、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xué)、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yán)重?fù)p失的;(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