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西海岸2024年第一批產權型人才住房配售程序
2024-03-29
更新時間:2024-03-29 21:25:41作者:未知
本次人才住房配售按照申請登記、單位初審、評分排序、補正復核、查重公示、選房公告、輪候選房等流程進行。
(一)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日為單位集中注冊時間,意向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傳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實際經(jīng)營地址證明承諾、納稅地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并錄入本單位人才名單。
2.個人申請。自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9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圍及條件的申請人,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tǒng)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二)單位初審、公示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審驗,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在2024年4月16日前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tǒng)提交申請。
(三)人才評分排序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各有關部門根據(jù)各自職能,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進行審核,并根據(jù)審核結果更新排序名單。
(四)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tǒng)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請人,限期5個工作日內(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需于2024年5月8日前完成復核。
(五)查重公示
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7日,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根據(jù)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根據(jù)篩查結果和房源數(shù)量分別確定排序名單和入圍名單,于2024年5月20日在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rczf.qdzfbz.com)、西海岸新區(qū)政務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選房公告
區(qū)住建局于2024年5月27日在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rczf.qdzfbz.com)及西海岸新區(qū)政務網(wǎng)站發(fā)布選房公告,公告內容包含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選房地點等相關內容。
(七)輪候選房
2024年5月29日開始,申請人持相關身份證明在選房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規(guī)定的地點輪候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