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注銷原戶口需要怎么辦理(太原戶口遷出流程)
2023-07-27
更新時間:2023-07-27 00:31:47作者:未知
死亡注銷
一、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山西省戶籍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晉公通字【2021】95號)。
二、申請條件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銷戶口的人員。
三、申請材料
1.申報人的身份證、屬單位或村(居)委會申報的還需要提供申報人單位介紹信或證明;
2.死者戶口簿、身份證(如無法提供身份證,須申報人書面說明);
3.公民死于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的,憑《死亡醫(yī)學證明》辦理;
4.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死者家屬或監(jiān)護人的書面申請或社區(qū)、居(村)委會證明辦理;
5.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衛(wèi)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等有關(guān)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辦理。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guān)材料;
2.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核驗材料予以辦理。
宣告死亡注銷
一、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山西省戶籍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晉公通字【2021】95號)。
二、申請條件
被法院宣告死亡需要注銷戶口的人員。
三、申請材料
1.申報人的身份證、屬單位或村(居)委會申報的還需要提供申報人單位介紹信或證明;
2.死亡人員的戶口簿、身份證(如無法提供身份證,須申報人書面說明);
3.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決書。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前往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guān)材料;
2.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核驗材料予以辦理。
出國(境)注銷
一、辦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山西省戶籍管理工作規(guī)范》(試行)(晉公通字【2021】95號)。
二、申請條件
出國(境)定居需要注銷戶口的人員。
三、申請材料
本人或直系親屬持個人申請、戶口簿、身份證、外國護照或已在國(境)外定居的證明材料。
四、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guān)材料;
2.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