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三河低保申請
2023-09-07
更新時間:2023-09-07 16:19:53作者:未知
1.救助對象:臨時救助是指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子女上學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個人給予的臨時性、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因救助范圍內原因造成家庭人均基本生活費用低于當?shù)爻擎?zhèn)低保保障標準的認定為臨時救助對象。
2.救助標準:臨時救助標準依據(jù)救助對象人口數(shù)、困難程度以及困難期長短,合理確定救助金額。
?、倬戎痤~計算公式為:
救助金額=[當?shù)卦鲁擎?zhèn)低保保障標準+1/2當?shù)卦鲁擎?zhèn)低保保障標準×(總人口-1)]×救助月數(shù)
②困難程度較輕,困難期較短的,按1—3個月一次性發(fā)放救助金;困難程度一般,困難期短的,按4—6個月一次性發(fā)放救助金;困難程度較重,困難期較長的,按7—9個月一次性發(fā)放救助金;困難程度嚴重,困難期長的,按10—12個月一次性發(fā)放救助金。
?、叟R時救助每戶年度累計救助最高限額為25000元。
3. 提供材料:1、戶口簿、身份證、居住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2、低保、特困證件復印件;
3、因病殘致貧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診斷書,傷害或殘疾鑒定、評定證明,醫(yī)療、救治費用單據(jù)及已獲得的保險補償、責任賠償?shù)认嚓P資料證明;
4、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提供相關部門責任認定證明或村(居)民委員會證明;
5、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在校證明及學費收據(jù);
6、戶主(或其他家庭成員)農(nóng)業(yè)銀行存折(卡)復印件(注明開戶人姓名);
7、家庭成員經(jīng)濟財產(chǎn)狀況授權書;8、因其他原因困難的提供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