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xiāng)國家二級運動員認定流程 新鄉(xiāng)國家二級運動員認定流程及標準
2023-12-04
更新時間:2023-12-04 14:52:30作者:未知
申請條件
《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8號)第三章申請和審核第十三條運動員以測試或其他非正式身份參加比賽獲得的成績,不得申請等級稱號。
第十四條運動員應當在取得成績后6個月內(nèi)申請等級稱號,超過此期限的申請不予受理。
聯(lián)賽和積分賽成績以最后一場比賽結束時間為準,排名以公布時間為準,其他比賽以取得成績時間為準。
第十五條運動員申請等級稱號應當向其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ㄒ唬哆\動員技術等級稱號申請表》;
?。ǘ┏煽冏C明材料,包括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等原件。
設定依據(jù)
【規(guī)章】《運動員技術等級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8號)第十條各省級體育行政部門根據(jù)實際情況,可以將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審批權授予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地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可以將三級運動員審批權授予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縣級體育行政部門。
第十七條申請集體球類項目等級稱號的,運動員應當向參賽代表單位提出申請。參賽代表單位應當將按同一成績申請等級稱號的申請材料匯總后,一次性報審核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