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邯鄲市涉縣公租房復核怎么要求的?
2023-07-11
更新時間:2023-07-11 13:39:29作者:未知
漳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育局,漳州開發(fā)區(qū)、常山開發(fā)區(qū)、古雷開發(fā)區(qū)、漳州臺商投資區(qū)、漳州高新區(qū)教育部門,各市屬高職院校、中職學校、中學: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印發(fā)的《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實施意見》(閩教基〔2018〕66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落實中考中招改革進一步強化考試招生評價育人導向的通知》(閩教基〔2021〕6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6號)等文件精神,為全面落實中考中招改革,強化考試招生評價育人導向,實施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促進教育公平,現(xiàn)就做好2023年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技工院校,下同)招生錄取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推動實施“十四五”縣域普通高中發(fā)展提升行動計劃,整體提升縣域普通高中辦學水平,全面實行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全市公民辦普通高中都嚴格按市教育局統(tǒng)一下達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穩(wěn)步推進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確保中招改革平穩(wěn)實施。
二、招生計劃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下達的本年度我市指導性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招生計劃,統(tǒng)籌考慮全面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協(xié)調發(fā)展的要求,全市分縣(區(qū))、分校一次性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見附件1、2、3),以及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招生計劃(另行印發(fā))。
三、招生錄取管理
全市統(tǒng)一使用中招錄取信息管理平臺《漳州市招生管理系統(tǒng)》,負責組織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及在本地區(qū)招生的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時間進程按照《2023年漳州市中招錄取批次安排表》(見附件4)進行。
按照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辦法(見附件5)進行分期分批投檔錄取。
因特殊原因未參加我市2021、2022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應屆生(回鄉(xiāng)生和初三轉入學生)及往屆生(含同等學力)的地理、生物兩科成績,由考生從以下三種方式中任選其一確認:第一、參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參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據(jù)考生今年中考數(shù)學、物理成績分別按照百分比進行折算;第三、使用在我省其它設區(qū)市參加2022年福建省統(tǒng)一中考地理、生物的成績。考生需填寫《漳州市應、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地理、生物補考(或免考)申請表》(見附件6)。
四、嚴格落實定向生招生政策
今年優(yōu)質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58%,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初中學校。
1.?實施學校:全市實施定向生政策的16所優(yōu)質普通高中為:漳州一中,漳州三中,龍海一中,龍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詔安一中,東山一中,東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長泰一中,華安一中,薌城中學,龍文一中、廈門雙十中學漳州校區(qū)。定向生的比例原則上大于等于58%,其中漳州三中分別向漳州一中分校(漳州七中)、漳州市玉蘭學校兩所初中學校招收高中定向生各10名,向漳州五中招收高中定向生5名,漳州三中分校(漳州市華僑中學)15名;同時,漳州一中高中定向生在按中考報名數(shù)比例均衡分配指標基礎上,給予上述四校各6名政策支持定向指標,給予漳州一中薌城分校8名定向指標。另外,平和廣兆中學面向片區(qū)7所學校招收定向生100名。以上17所學校具體招生計劃見《2023年漳州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招生指標分配表》(附件3)。
2.?定向生條件要求:參加定向生錄取需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具有本縣(區(qū))戶口且有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或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本縣(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繳納社會保險,且具有我市當?shù)爻踔袑W校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以上有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定向生條件可由各縣(區(qū))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研究制定執(zhí)行。
二是在學籍校初二、初三年級實際連續(xù)就讀不少于2 學年,含在 2021年9月30 日前,轉入現(xiàn)學籍校初二年級 (上學期) 就讀的學生。
須確保各縣(區(qū))農村初中和薄弱初中至少有一名學生錄取到所屬縣(區(qū))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今后將逐年適當擴大錄取比例。
各初中學校應嚴格審查本校初中畢業(yè)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資格,統(tǒng)一填寫《2023年漳州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7),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和校長簽名,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后上報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3.?定向生招生錄取辦法: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將所屬上述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本縣(區(qū))考生在填報上述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志愿時,必須先填報該校統(tǒng)招生志愿,否則不予投檔錄取。
定向生錄取線原則上控制在本校統(tǒng)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下55分,其中薌城中學、龍文一中、長泰一中、平和一中、華安一中、東山一中、東山二中等7所學校下調到線下70分,但不降低等級線。從統(tǒng)招生的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下,在達到等級要求基礎上,根據(jù)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逐校降分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為止。
除薌城中學、龍文一中、長泰一中、華安一中、南靖一中、東山一中、東山二中、詔安一中等8所學校之外,各實施定向招生高中學校的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其剩余指標取消,不補招,不進行第二次統(tǒng)招。上述8所學校在完成所在批次網上統(tǒng)招批投檔錄取后,剩余定向生指標從本批次落選考生中實施第二次統(tǒng)招,然后再進行下一批次投檔錄取。
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市直回漳生的報考錄取
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審核批準的進城務工人員(含具有居住證人員子女,下同)隨遷子女可在我市當?shù)乜h(區(qū))或市直參加中考,但只能參加其報名所在地的中招錄取。
隨遷子女在我市當?shù)貐⒓又锌?,報考當?shù)仄胀ǜ咧校êㄏ蛏?,符合以下條件(簡稱“四證”條件):(1)具有我市當?shù)爻踔袑W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yè)生;(2)考生在漳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當?shù)赜泻戏ǚ€(wěn)定職業(yè)滿三年;(3)考生在漳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一方在當?shù)赜泻戏ǚ€(wěn)定住所(含租賃)滿三年;(4)考生在漳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一方在我市當?shù)剡B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年(即2020年9月份前開始繳交),在招生錄取時,與當?shù)乜忌灰曂剩硎芡日摺?/p>
在市直公辦校就讀不符合“四證”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在市直民辦學校就讀的外省、外地市戶口且正式學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不能報考漳州一中、漳州三中市直網上統(tǒng)招批招生計劃,可報考漳州三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定向計劃20人和其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
各縣(區(qū))轄區(qū)內普通高中面向隨遷子女開放招生的中考中招優(yōu)惠政策,自行制定。
2.?市直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統(tǒng)一參加市直中考及中招錄取。參加中考中招的市直考生戶籍界定(見附件8)。
六、照顧政策
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按照《漳州市教育局關于調整漳州市中考中招錄取加分項目和分值的通知》(漳教中〔2021〕81號)執(zhí)行,凡按政策享受多項照顧加分的考生,其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必須于本文件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止申請?zhí)顚憽?023年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六類考生登記表》(見附件9)。
七、規(guī)范招生行為
1.?嚴格執(zhí)行最低投檔控制分數(shù)線。全市統(tǒng)一劃定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shù)線400分。往屆生和同等學力社會考生參加省三級以上(含三級)達標高中(含統(tǒng)招生、定向生)錄取時,須從投檔總分中扣除38分后再參加投檔錄取。
2.?2023年我市中考中招繼續(xù)實行知分填報志愿。
3.?堅持依法依規(guī)規(guī)范招生工作。嚴格落實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入學“十項禁令”紀律要求,嚴格執(zhí)行“五個嚴禁”招生規(guī)定:一是嚴禁招收借(寄)讀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借讀生”“寄讀生”“旁聽生”“自費生”等名義招收學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嚴禁“人籍分離”,取消民辦高中校集團內交流生政策。二是嚴禁更改錄取結果。考生一經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各批次錄取,不得再更改志愿和錄取結果,自愿放棄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的考生,只能參加中職學校投檔錄取。三是嚴禁錄取未在我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四是嚴禁超計劃招生或無計劃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不得超計劃招生或無計劃招生。五是嚴禁普通高中缺額線下補錄。
在中考考生填報志愿期間,任何學校不準舉辦夏令營、集中培訓等人為限制考生參加填報志愿的各類活動。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舉辦“高考復讀班”或招收往屆生插班復讀。
4.?普通高中之間的轉學原則上需達到轉入學校當年錄取分數(shù)線。
八、嚴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規(guī)模
各普通高中學校的年招生規(guī)模,一般不少于6個班,不超過20個班;在校生總規(guī)模不少于18個班,不高于60個班。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區(qū)招生計劃不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已連續(xù)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xù)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學校,停止安排招生計劃。對于未達到省三級達標高中的學校將逐步減少高中招生,直至停止普高招生。
九、初中學生畢業(yè)認定
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jù)《義務教育法》和《福建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做好準予畢業(yè)的初中學生認定工作。
1.?初中畢業(yè)認定:初中所有學科(含實驗操作)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都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方可給予認定初中畢業(yè)。
今年應屆初中畢業(yè)班的學生均應參加統(tǒng)一的考試、考查。凡參加后不合格者,應參加相關科目的補考(補考工作原則上由各校組織實施)。補考工作應在8月20日前完成。
同等學力社會考生參加中考,僅提供中考成績證明,不得直接認定為初中畢業(yè)。
2.?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九個文化學科考試成績E等級的學生,必須參加補考。每位考生只允許參加一次全省地理、生物統(tǒng)考。
3.?學生綜合素質評定中各個維度的評價結果以等級記載,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尚待改進”四個等級。以“尚待改進”取代“不合格”等級。各縣(區(qū))應建立規(guī)范、誠信的評價實施體系,使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為升學和畢業(yè)的重要依據(jù)。
十、強化招生監(jiān)管
我局將加強中招工作和教育部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落實情況監(jiān)管,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的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規(guī)招生及亂收費行為,進一步提升對普通中小學、違規(guī)招生治理和防控能力。違規(guī)招生舉報電話:2028895;郵箱:y2201881@163.com。
本文件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23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表(分縣、分學校)
2.?2023年漳州市普通高中網上統(tǒng)招、定向批招生計劃表
3.?2023年漳州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招生指標分配表
6.?漳州市應、往屆初中畢業(yè)生地理、生物補考(或免考)申請表
7.?2023年漳州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
9.?2023年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六類考生登記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