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港澳通行證失效怎么重新申請(丹東辦理港澳通行證在哪里)
2024-01-17
更新時間:2024-01-17 19:29:46作者:佚名
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受理條件
無法在規(guī)定時限內核發(fā)號牌的,核發(fā)臨時行駛車號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1、未銷售的;
2、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3、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4、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線下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當場核驗申請材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獲取辦理結果:業(yè)務受理成功后,申請人持于窗口領取行政許可證件。
申請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3.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