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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更新時間:2024-01-09 17:55:07作者:未知
2024西寧落戶指南
一、西寧落戶條件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1)夫妻一方投靠。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3)父母投靠子女
(4)父母雙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經(jīng)民政部門依法批準被收養(yǎng)的非直系親屬以及社會福利機構依據(jù)左邊法律右邊規(guī)定程序收養(yǎng)的棄嬰兒和孤兒。
(二)購房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對在西寧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wěn)定職業(yè)或穩(wěn)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四)大中專院校招收新生戶口遷移
經(jīng)教育部批準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愿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1)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2)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3)技工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五)投資興辦實業(yè)人員
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對在我市投資100萬元以上,興辦二、三產業(yè)、具有法人資格,有租賃或自建廠房、辦公場所,且資金占用一年以上,或雖投資不足100萬元,而年納稅額達5萬元以上的,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六)部隊轉業(yè)軍人及隨遷家屬子女、軍隊干部家屬隨軍落戶
(1)部隊轉業(yè)干部隨遷家屬子女落戶,應先到市局戶政處辦理戶口準遷手續(xù)。
(2)軍官具備家屬隨軍條件的,經(jīng)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
(七)在當?shù)毓ぷ?、生活滿10年的常住戶口居民,仍無固定住所的,可憑租賃房屋證明,或在親屬處居住證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穩(wěn)定職業(yè)或生活來源證明,申請辦理其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二、所需材料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夫妻一方投靠落戶。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偕暾埲伺c被申請人戶口簿;
②結婚證。
(2)子女與父母相互投靠落戶;投靠人落戶被投靠人的,被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屬性應為城鎮(zhèn)。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偕暾埲伺c被申請人戶口簿;
②戶籍登記為非父(母)子(女)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 )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3)(女婿、兒媳)與(岳父母、公婆)相互投靠的: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①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戶口簿;
?、趹艏怯洖榉歉?母)子(女)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 )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劢Y婚證。
(二)購房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對在西寧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wěn)定職業(yè)或穩(wěn)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所需材料:市內戶口遷移登記表、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未辦理房產證的,憑: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或能夠證明實際入住的各類繳納憑證,如:繳納水電費、物業(yè)費收據(jù))及地名使用證、結婚證、人口信息系統(tǒng)無法顯示親屬關系的須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四)大中專院校招收新生戶口遷移
經(jīng)教育部批準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愿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1)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2)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3)技工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五)部隊轉業(yè)軍人及隨遷家屬子女、
軍隊干部家屬隨軍落戶
(一)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接受安置的軍隊轉業(yè)、退伍軍人。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1)戶口注銷證明;
(2)軍人身份證編碼表;
(3)青海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具的“同意落戶通知”;
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供:
(4)結婚證;
(5)配偶及子女戶口簿,戶籍登記為非父(母)子(女) 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2)軍官具備家屬隨軍條件的,經(jīng)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準,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1)士官證;
(2)結婚證;
(3)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戶籍登記為非父(母)子(女) 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六)在當?shù)毓ぷ?、生活滿10年的常住戶口居民,仍無固定住所的,可憑租賃房屋證明,或在親屬處居住證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穩(wěn)定職業(yè)或生活來源證明,申請辦理其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填寫《戶口遷入西寧市區(qū)審核表》,附:
(1)出租人房屋產權證書(包括商業(yè)用房);
(2)房屋租賃合同;
(3)原戶口所在地戶口簿;
配偶及子女隨遷的需提交
(4)結婚證;
(5)配偶及子女戶口簿,戶籍登記為非父(母)子(女) 關系的須有戶籍地派出所直接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或出生醫(yī)學證明;
注意事項:由于戶籍制度復雜,且目前戶籍制度改革,各項政策及細則可能有所變化,請以官方發(fā)布及執(zhí)行為準。本消息僅供參考。建議咨詢各地派出所。
三、辦理地點
可在居住地派出所戶政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