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陜西省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考成績復核方法
2024-06-20
更新時間:2024-06-20 17:03:40作者:未知
2024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
成績復核辦法
一、考生申請
1、申請材料
成績發(fā)布后,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下載《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復核申請表》,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向其學籍所在學?;驁竺诳h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
2、申請時間
2024年6月28日16∶00前,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提出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3、申請地點
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在校生向其學籍所在學校提交《申請表》,經(jīng)學校審核后統(tǒng)一報送縣級教育考試機構;其他類型考生直接向報名所在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提交《申請表》。
二、成績復核內容
復核的具體內容為:考生答題卡上手寫姓名、考籍號是否與條形碼相符;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評;科目總分是否等于各題得分之和;等級轉換是否準確等。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寬嚴不屬于復核內容。不提供總分和各小題得分情況,不提供答題卡和答題卡掃描圖片以及評卷信息。超出本條規(guī)定范圍的申請不予受理。
三、成績復核流程
1、信息匯總
各縣級教育考試機構須指定專人負責考生成績復核工作,對考生的《申請表》審核匯總后,于7月2日12∶00前登錄“陜西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考務考籍管理平臺”(以下簡稱“高中學考管理平臺”),進入“成績復核”欄目,按要求錄入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并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2、結果告知
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專人對考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認真復核。復核完成后,通過高中學考管理平臺下發(fā)復核結果,由縣級教育考試機構下載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自行登錄“高中學考報名平臺”查詢復核結果。
經(jīng)復核發(fā)現(xiàn)成績有誤的,由省教育考試院按程序予以變更,并通過市、縣級教育考試機構書面通知考生,考生接到通知后可登錄“高中學考報名平臺”重新查閱成績和打印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