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澳居民定居證明簽發(fā)要辦理多久?
2024-03-01
更新時間:2024-03-01 00:37:57作者:佚名
港澳居民定居證明簽發(fā)
辦理單位: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廳
工作時間:周六正常受理,周日休息
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地址:路北區(qū)長寧道956號
電話:0315-2530379
辦理時限: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決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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