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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
更新時間:2024-05-09 14:29:00作者:佚名
2024年紹興嵊州市公安局第二次招聘輔警報名及考試如下:
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現(xiàn)場報名
1.時間:2024年5月16日8:30—11:30,14:00—16:00
2.地點:嵊州市剡湖街道北直街37號利劍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天華大廈大院內(nèi))
3.報名資料: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退伍士兵證、個人征信報告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還需攜帶按規(guī)定填寫的《嵊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份,一寸免冠照片1張。
(二)測試
1.體能測試
報名通過的人員,考生攜帶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工作由嵊州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
2.筆試
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閉卷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嵊州市公安局統(tǒng)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考試范圍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知識、人民警察政治思想知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知識。
3.面試
按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時間另定。
(三)體檢
1.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以總成績排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人選缺額的,在應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內(nèi)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如考察(政審)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棄考察(政審)的,在相應崗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考察(政審)。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總成績并通過體檢者確定擬聘用人員(在職人員須提交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材料),擬聘用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員,由嵊州市公安局委托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由嵊州市公安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對考生自行放棄招用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在下次公開招用編外人員公告發(fā)布前,可按照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辦理替補招用手續(xù)。
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各科目考試測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yǎng)父母、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yǎng)子女、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
(四)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答題紙等,或者帶出考場;作弊、協(xié)助作弊;報考人員存在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nèi)不得再次報考。
(五)對招聘公告中相關事項的咨詢,可直接撥打招聘計劃一覽表中的聯(lián)系電話進行咨詢。
(六)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原則上由各聘用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進行告知。
(七)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八)本公告由嵊州市公安局政治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