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戶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4-03-05
更新時間:2024-03-05 17:11:49作者:未知
2024湖北高中學考合格考報名對象及報考科目一覽
一、報名對象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具有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按照須知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科目的考試。具有我省戶籍和初中學歷、擬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科目
(一)2021級普通高中在校生
尚有科目不合格或因故未能參加2023年規(guī)定科目考試的2021級學生,應報名參加所有未合格和未考科目的考試。
(二)2022級普通高中在校生
2023年已完成3科(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中已報考的3科)考試且成績全部合格的學生,本次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2023年未報考的3科;2023年已完成3科考試但有不合格科目的學生,除報考上述科目外,還應報考未合格科目的補考。2023年只參加了0到2門科目考試的學生,本次報考科目按照本須知“其他考生”的報考規(guī)定執(zhí)行。
(三)2023級普通高中在校生
2023級學生本次報考科目為3門,由學生根據學校教學安排和自身學習情況,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科中選擇3科報名參加考試。
(四)社會考生
尚有不合格科目、已畢業(yè)離校的原2020級普通高中學生,其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的考生類別由系統(tǒng)自動從“在校生”轉為“社會考生”,可報考余下所有未合格科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注冊報名的社會考生,本次報考分別參照2020級以及2021級、2022級、2023級普通高中生報考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少年班學生
被普通高等院校(須具有經教育部批準的少年班招生資格)錄取到少年班的高中在校生,可憑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等申請全省統(tǒng)考科目免試。
(六)其他考生
因出國留學、外省轉入、休學復學以及2023年報名后因故放棄考試等原因,導致本次考試不能按照上述規(guī)定報考的考生,本次考試報考科目和要求由學籍所在高中學校或戶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負責指導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