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一套沒有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再買房算首套還是算二套?
2024-05-11
更新時間:2024-05-11 17:06:02作者:佚名
??天津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辦理材料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經(jīng)繼承權(遺贈撫養(yǎng))公證或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diào)解)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應提供以下資料:
1. 全部權利人身份證件。權利人包括相關法律文書確定的共有人、繼承人(受遺贈人)等。
2. 職工死亡證明,如繼承權(遺贈扶養(yǎng))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diào)解書)中明示職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本證明。
3.繼承權(遺贈扶養(yǎng))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調(diào)解書),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為一審判決(裁定)的,權利人應對相關法律文書的有效性進行書面承諾。
4.全部權利人均應本人到場辦理。情況特殊本人無法到場辦理,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一份。
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公證辦理:
?。ㄒ唬┧劳雎毠じ髻Y金賬戶(包括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按月住房補貼,下同)余額合計在1萬元(含)及以下的,應由死亡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銷戶提取業(yè)務,并提供以下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件。
2.職工死亡證明。
3.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4.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5.死亡職工子女、父母提取的,提供同戶籍戶口簿、出生證明、戶籍管理部門調(diào)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6.死亡職工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提供經(jīng)公證的遺囑。
(二)死亡職工各資金賬戶余額合計在2000元(含)及以下的,應由死亡職工的同戶籍親屬辦理銷戶提取業(yè)務,并提供以下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件。
2.職工死亡證明。
3.提取人簽署的責任聲明。
4.死亡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5.死亡職工同戶籍親屬提取的,提供同戶籍戶口薄、戶籍管理部門調(diào)取的戶籍檔案或公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政策來源: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https://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2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