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生代勞動力落戶補助政策(宜昌人才引進落戶)
2024-01-27
更新時間:2024-01-27 00:29:32作者:未知
宜昌市新生代勞動力落戶補助政策
新生代勞動力來宜留宜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補助,實施日期為2023年4月10日-2025年4月10日。
一、適用對象
新生代勞動力
二、申報條件:
1.申領人須為戶主,且在政策實施日期來宜落戶滿一年以上,落戶時為新生代勞動力;
2.配偶、子女及父母隨遷,戶口登記類型為家庭戶。來宜落戶前未婚的,父母應隨遷;已婚未育的,配偶及父母應隨遷;已生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均應隨遷。特殊情況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每戶僅能享受一次補助。
三、補助金額
1萬元/戶
四、申報資料
由新生代勞動力本人提供相關材料
1.申請表;
2.家庭戶落戶證明(居民戶口簿),申請人身份證、結(jié)婚證,申請人出生醫(yī)學證明或人事履歷表等復印件。出生醫(yī)學證明、人事履歷表復印件分別加蓋當?shù)匦l(wèi)生主管部門和公共就業(yè)部門印章;
3.申請人畢業(yè)證復印件。
五、聯(lián)系電話
0717-635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