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政務大廳周六上班嗎 蘭州市政務大廳周六上班嗎現(xiàn)在
2023-11-16
更新時間:2023-11-16 14:24:18作者:未知
辦事指南
1、凡在我市居住的公民有意愿將戶口遷入的,以本人申請為主,按戶口遷入落戶地址分類登記。與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辦理隨同遷入
2、經派出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后,上報到縣級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審批。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3、經核準辦理的,申請人須持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60日內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辦理。
逾期未辦理的應當重新提交申請。
收費信息
不收費
戶口遷入所需證明材料
(一)在居民家庭戶入戶的,應征得該居民家庭戶戶主同意,持戶主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戶主同意入戶聲明,到
該戶口所屬派出所申請辦理。
(二)無法入戶居民家庭戶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申請入戶集體戶口。
(三)在本人提供的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落戶的,按照以下情況分別辦理:
1.在自主產權房屋入戶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完稅憑證(小產權房提供收費依據),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
2.在購買的二手房入戶的,應提供購房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如果賣方還未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應提供雙方買賣合同。如屬單位集資房,應提供集資合同或協(xié)議。
3.在自建房入戶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規(guī)劃許可證。
4.在房改房入戶的,通過房改購買的共有住房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5.在廉租房和公租房入戶的,應提供市保障房服務中心的租賃協(xié)議或合同。
6.在租賃私有房屋入戶的,應提供雙方房屋租賃合同和公安機關登記備案材料。
以上合法穩(wěn)定住所非本人所有產權的,應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和同意入戶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