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護照辦理常見問題(茂名市護照辦理大廳)
2023-12-04
更新時間:2023-12-04 00:59:59作者:佚名
辦理條件
(一)在重新辦理普通護照時,公安機關(guān)出入境管理機構(gòu)應當為申請人同時辦理換發(fā)加注或補發(fā)加注或曾持照加注;
(二)申請人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以申請曾用名加注;
(三)申請人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準漢語發(fā)音姓名的,可以申請姓名加注;
(四)申請人可以另行申請除最新失效普通護照外的曾持照加注。
辦理材料
(一)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二)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兵證、武警警官證)
(三)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1張;
(四)現(xiàn)持有效護照
(五)根據(jù)加注類型,分別提交以下相應材料:
1、注明有曾用名的戶口簿(曾用名加注的提交)
2、具有英文、繁體漢字、多音字、非標準漢語發(fā)音姓名的護照、國外定居的有效證明(姓名加注的提交)
3、曾持有的護照(曾持照加注的提交)
4、監(jiān)護證明材料(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提交)
5、監(jiān)護人身份證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提交)
6、陪同委托書及陪同人的身份證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其監(jiān)護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請的提交)
7、申請人是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的,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8、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外省籍居民憑居住證在居住地申請的提交)
9、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的提交)
10、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信息(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的提交)
辦理時限及費用
承諾期限:7工作日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收費標準:加注20元/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