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下雪蘭州市長途客運班線停運83條
2024-02-23
更新時間:2024-02-24 00:33:34作者:未知
2024年紹興嵊州外地戶籍職工自行來嵊就業(yè)交通補貼申領如下:
申報條件:
非紹興市戶籍員工自行來嵊就業(yè)的,按每人最高不超過 500元標準給予交通補助。
(1)關于自行來嵊就業(yè)時間的認定:2024年2月10日(含)-2024 年3月9日(含)期間自行來 嵊并正常在企業(yè)開展工作。
(2)關于正常在企業(yè)開展工作的認定:2024年2月或3月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2月和3月分別由 不同單位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由2024年3月社保繳納企業(yè) 進行申報;只存在2月或3月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相應社 保繳納企業(yè)進行申報。
(3)關于自行來嵊就業(yè)交通補貼標準認定:
來源地在紹興市內(nèi):不予補貼;
來源地在紹興市外浙江省內(nèi): 200元/人;
來源地在浙江省外:500元/人。
(4)關于自行來嵊員工非紹興戶籍的認定:以 2024年3月9日前公安登記戶籍信息為準。
(5)其他: 自行來嵊就業(yè)交通補貼與政府全額補貼包車來嵊人員、享受企業(yè)包車補貼來嵊人員不重復享受。
申請時間:
2024年3月10日—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