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廣達供熱有限公司繳費 廊坊市廣達供熱有限公司繳費顯示不允許繳費
2023-11-03
更新時間:2023-11-03 17:22:33作者:未知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1.已享受過集資建房、領取政府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政府提供優(yōu)惠政策住房的。
2.申請家庭在市中心城區(qū)的自有住房被拆遷不滿5年,其建筑面積超過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已獲得補償安置的。
3.興建、購買商業(yè)用房的。
4.在邢臺市中心城區(qū)有住宅建設用地的。
5.通過借住房屋的方式已解決住房問題的。
6.2人戶(含)以上家庭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積人均15平方米(含)以上或建筑面積超過50平方米(含)的,1人戶租住公有住房建筑面積在30平方米(含)以上的。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員供養(yǎng)家庭和城市低保邊緣家庭擁有生活用機動車(非經營性乘用汽車)的;城鎮(zhèn)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青年人(新就業(yè)職工)、新市民(外來務工人員)擁有超過一輛生活用機動車(非經營性乘用汽車)的。
8.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人員供養(yǎng)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注冊登記信息的。
9.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檔收費學校的。
10.申請人在邢臺市中心城區(qū)外有穩(wěn)定工作的。
11.離異未滿一年的。
12.未滿30周歲的單身申請人,父母在市中心城區(qū)的房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申請人父母房產數量大于子女數;
(2)申請人父母有單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
(3)申請人父母的房產總建筑面積除以申請人父母及與其同住子女(是指單身且與父母共同居住的子女)的總人數大于等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