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房貸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2023-12-09
更新時間:2023-12-09 13:39:06作者:未知
試用期應(yīng)該是多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可以單獨設(shè)立嗎?
不可以哦!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