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形下,夫妻離婚的時候,法院進行財產(chǎn)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jù),也只能是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點,但是并不必然對夫妻財產(chǎn)分割產(chǎn)生重大影響,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但是,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dǎo)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quán),可以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dǎo)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quán)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