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規(guī)定:公司有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時,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用人單位應(yīng)當(dāng)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這樣在30日內(nèi)會拿到工資的,比勞動仲裁快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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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公司未按約定及時足額的發(fā)放公司,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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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果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公司主張: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拖欠的工資;補繳社保;如果解除勞動關(guān)系,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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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議及時搜集相關(guān)的證據(jù),依法向當(dāng)?shù)氐膭趧又俨貌块T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wù)。